全省交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施“六统一”标准化管理
发布人:高铁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:2019-04-24   浏览次数:

4月23日,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,为让群众和企业获得全省统一、规范的交通政务服务,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全省交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施“六统一”标准化管理。

“六统一”主要是,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,对我省各级交通政务服务事项不明确、不规范、不一致的进行全省统一规范化管理。包括清单目录统一,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(含子项和业务办理项)统一;事项名称统一,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根据实际办理事项保持同一事项名称统一;子项拆分统一,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根据实际办理事项情况,按统一维度进行子项、办理项拆分,且拆分子项、办理项名称统一;事项类型统一,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同一个事项,事项类型统一;设定依据统一,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同一个事项,设定依据统一;申请材料统一,省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同一个事项申请材料统一,每项申请材料都做到法律依据明确、名称规范、形式(原件、复印件)和数量明确,杜绝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(不得使用“其他材料”等表述)。

来源:江西日报


责任编辑:张琰